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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臣达宦----姚文然
来源:桐城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:2006-08-07

 姚文然(1620~1678),字弱侯,号龙怀。桐城人,清初名臣、文学家。
    姚文然出生于仕宦世家,父孙(上非下木),崇祯十三年(1640)进士,官至兵部职方司主事。文然幼承家学,崇祯十六年中进士,授翰林院庶吉士。明亡归里,隐居桐城小龙山。清王朝初建,下诏求贤。顺治三年(1646)经安庆巡抚李犹龙荐举赴京,授国史院庶吉士,五年改礼科给事中,十年迁兵科给事中。不久,请求辞职归养。康熙五年(1666)诏回京师,起补户部给事中,寻迁副御史,再迁刑部侍郎,十二年调兵部督捕侍郎,十五年升刑部尚书。
    姚文然对施政利弊,吏治得失,民生休戚,事无不察,察无不言。因与魏象枢敢于直谏而时称“魏姚”。顺治八年,苏、浙、皖水灾严重。文然上书要求灾区漕米减免和改征折色(货币),折色多寡,视灾情轻重而定。为防止实物与货币重征,地方官员从中牟利等弊端,他还要求将改折办法公布于众,并“请敕漕臣密察严劾。”顺治纳其议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民的痛苦。康熙六年,四川、湖广等地官吏,借京都工程采木之机,搜刮民间木材,村旁墓边,无树不伐,民不堪其苦。文然愤然具疏揭发,要求严加禁止。
    姚文然任刑部尚书时,正值清廷制定刑律条例。他以明季阉党、镇抚司草菅人命,酿成后祸为教训,积极主张废止酷刑。常说“刃杀人一时,例杀人万世,可无慎乎?”在审理案件时,他细密慎重,发现冤情,虽平民亦予平反;无冤,虽权贵亦不轻饶。京都副都统张所养弹劾将军柯永蓁循私纵欲一案,经文然审理,证据确凿,遂按律将柯去官坐罪。晚年重病卧床,犹念及所定律法条文失准,乃口授疏清廷更定刑律二例。
    姚文然为政清廉,居官时拒绝一切贿赂,退居乡里,衣食几不能自给,日以诗文自娱。卒后,赐祭葬,谥端恪。著有<<奏疏》8卷、《虚直轩文集》10卷、《诗集》12卷、《白云语录》6卷、《杂著》12卷行于世。